中方勝訴涉美維生素C反壟斷案意義深遠
中方勝訴!一場歷時近12年的反壟斷訴訟案終于塵埃落定。
9月22日,華北制藥官網上發(fā)布關于公司下屬子公司河北維爾康制藥有限公司涉訴事宜的持續(xù)進展公告指出,公司于9月21日收到下屬子公司河北維爾康制藥有限公司報告,美國聯邦第二巡回上訴法院已在當地時間2016年9月20日對中國企業(yè)涉美維生素C反壟斷訴訟案作出判決:撤銷地區(qū)法院違反國際禮讓原則的原判決,駁回原告訴訟,發(fā)回原審法院并指令原審法院撤銷案件。
這起涉美維生素C反壟斷案的一審自2005年起開始審理,2013年11月27日,一審法院判決中國企業(yè)構成壟斷,要求賠償美國原告約1.5億美元。維爾康公司提出上訴,經二審法院歷時近三年的審理,作出了上述判決。上述判決為維爾康公司就原一審判決上訴美國聯邦第二巡回上訴法院的勝訴判決。
具積極示范意義
此次判例將使中國參與預核簽章的出口企業(yè)免受美國反壟斷威脅
有觀點指出,經此一役,中國藥企不但贏了官司,還摸透了美國市場的規(guī)律和政策法規(guī),未來可充分挖掘該市場尚未開發(fā)的潛力。然而,更被企業(yè)、專家、政府部門所看重的,是這場反壟斷訴訟案判決所形成的判例。無論是對被告企業(yè),還是對在美國開拓市場的其他中國企業(yè),這一判例都具有示范意義,它將使中國本世紀初參與預核簽章的出口企業(yè)從此免受美國反壟斷威脅。
中國醫(y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的分析認為,本案是美國針對我國出口企業(yè)的首例反壟斷案。自2005年以來,本案已經持續(xù)11年多的時間,我國企業(yè)積極應訴,并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價,商務部和中國醫(y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也高度關注此案,并全程給予了應訴指導和證據支持。美國第二巡回法院關于本案上訴判決明確表示,美國紐約東區(qū)聯邦法院的一審判決帶有偏見,是不恰當和不公正的。
由于美國是典型的判例法國家,有著“遵循先例”的傳統;凇俺隹陬A核簽章制度”曾在我國多個優(yōu)勢出口行業(yè)廣泛實行,本案的勝訴,有效避免了因反壟斷訴訟被濫用而可能導致的我國相關出口行業(yè)的訴訟威脅,有利于我國對外貿易的健康發(fā)展。
跨越貿易藩籬
應訴企業(yè)有兩條主要途徑:一是申請豁免;二是說理抗辯
近年來,隨著中國出口貿易的持續(xù)高速增長,越來越多的國家開始頻繁對中國的出口實施限制措施,在國外對我國出口產品反傾銷數量不斷增加的情況下,其他形式貿易壁壘也層出不窮。專家認為,反壟斷訴訟或將繼反傾銷、反補貼訴訟之后,成為中國企業(yè)在國外市場需要警惕的重要風險點。
記者從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網站查詢獲悉,從1996年開始,中國已連續(xù)19年成為世界上受到反傾銷調查最多的國家。僅2014年,中國所遭受到的反傾銷、反補貼調查就有97項。統計數據顯示,2003年至2014年,中國共遭受國外貿易救濟調查案件900多起,涉案金額超過千億美元。
商務部2015年反壟斷案件申報數據顯示,2015前9個月,商務部收到的案件申報共244件,同比增長了43.5%;立案247件,同比增長了49.7%;審結236件,同比增長42.2%。從審結案件情況看,制造業(yè)仍占據最大比例,大概占60%。
對外貿易摩擦的不斷蔓延和升級,意味著我國出口導向戰(zhàn)略的實施越來越困難。中國企業(yè)應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河南財經政法大學產業(yè)經濟研究所的研究人士撰文指出:“積極應訴才是上策,絕不能因此而重回價格戰(zhàn)的老路。而且如果美國企業(yè)在訴訟中得志,很有可能引起別國的連鎖反應,接下來也許將會看到更多國家就中國企業(yè)的‘壟斷’行為而起訴中國企業(yè)。”
該研究人士建議,根據以往判例來看,應訴企業(yè)有兩條主要途徑:一是申請豁免,如果被起訴的事情是屬于國家授權的行為,企業(yè)必須服從本國政府在出口價格方面的強制性規(guī)定,可以要求根據國際禮讓原則,給予相關企業(yè)豁免;二是說理抗辯,圍繞原告對定價協議的存在性,企業(yè)證明自己根本沒有價格協調行為。
而要化解進口國對我國商品設置反壟斷壁壘,國內企業(yè)應該走到調整產品結構、提高技術含量和自主創(chuàng)新的道路上來,這樣才能在國際市場上立于不敗之地。
“走出去”要足夠強大
在國際化進程中,藥企要避免陷入訴訟漩渦的最好方式就是做到雨綢繆
在醫(yī)藥企業(yè)的國際化進程中,惡性競爭、政策束縛、信息渠道不暢、專利侵權、GMP警告等,也成為制約企業(yè)“走出去”發(fā)展的重要因素。
9月20日,歐盟與WHO對國內某藥企下屬臺州工廠出具了“GMP不符合聲明”。實際上,隨著中國出口到歐美的原料及制劑日益增加,歐美方面也加強了對域外相關藥企生產活動的檢查力度。相關數據顯示,2015-2016年,中國藥企已經從歐盟收到了12封警告信,FDA則發(fā)出了21份出口禁令和15封警告信。其中,數據完整性、蟲鼠控制、無菌控制是多數企業(yè)中招的三大原因,尤以數據完整性最多。
此外還有專利問題。歐美發(fā)達國家通過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以及充分、嚴格的準入條件和激烈的市場競爭機制,構筑了較高的市場壁壘。8月31日,占據全球;撬崾袌鼋氡诮降暮蹦乘幤笤诿绹辉V專利侵權。如果侵權成立,該藥企不僅要賠償經濟損失,還要面臨產品遭到禁售的風險。
中國醫(yī)藥企業(yè)必須經歷產業(yè)升級的陣痛。只有遵守國際游戲規(guī)則,中國的醫(yī)藥企業(yè)才能夠真正走出去。有知識產權方面的專家對此建議,中國藥企在加強海外布局的同時,應定期對目標市場開展相應的風險評估,并在進軍目標市場前做好規(guī)避設計,構建防御體系,以避免潛在的訴訟風險。若被起訴,則需借鑒學習我國其他企業(yè)“走出去”的訴訟經驗。